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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鄭宜熏/綜合報導
「裴帥」裴勇俊因去年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南韓國稅局取消2008年追繳的20億韓元(約台幣5368萬元)所得稅,水原地方法院22日判裴勇俊敗訴,裴帥自2003年開始的5年間,高達536億7000韓元(約台幣14億4000萬元)的收入也跟著曝光!
法院的判決書中,表示裴勇俊敗訴原因,在拍攝廣告、電視劇、電影等支出費用大部分由經紀公司、廣告公司、製作公司所支出,認為裴勇俊本身並無支出費用,應補繳所得稅;而他所屬「Keyeast娛樂」經紀公司則稱,將與法律顧問協商後,考慮是否繼續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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